板材之家讯:为了规范铝挤压生产和产品出口秩序,维护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5月27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广州召开了“部分铝挤压企业高层座谈会”,来自全国铝挤压行业的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文献军,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座谈会对目前铝挤压行业存在的系列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铝挤压材的税目增列和调整、进料加工贸易、铝挤压材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以及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系列问题成为本次会议的焦点。
在豪美铝业有限公司、金桥铝材集团有限公司、澳美铝业有限公司等7家骨干铝型材生产企业的积极倡导下,经与会企业集体讨论,会议全体通过并最终形成了“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
据了解,这是中国铝挤压行业50多年来产生的第一个行业自律公约。最强的愿望:适当调整和增列铝挤压材海关税目由于牵涉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和今后的发展,在这次座谈会中,与会企业代表的热情空前高涨。为时一天的会议,中间只有短暂的休息,一种罕见的热烈贯穿着会议的始终。
对于目前困扰着大多数铝挤压企业的铝型材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问题,与会企业表达出了一个最强烈的愿望: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适当调整和增列铝挤压材的相关税目,进一步细化税目,减少企业与政策执行者(海关)意识上的误差,提高通关效率。
2007年6月18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出口退税全部取消。铝型材进出口归类为海关编码7604目录下,主要包括下列3类子目录:76041000,非合金铝条、杆、型材及异型材;76042100,铝合金空心异型材;76042900,其他铝合金条、杆、型材及异型材。与会企业表示,铝型材行业及其制品的分类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由于关税政策调整的原因,铝挤压产品出口必须严格归入不同的税号。而根据现有的税目及解释,有些产品的具体分界线不是很清晰,比如7608目录下铝管的定义与7604目录下空心异型材的定义、7610目录下铝制结构体及其部件(包括已加工的型材)与7604目录下的铝合金型材和异型材,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政策执行者都难以区分,很难判断应该归入哪个税号出口才是正确的。
同时,不同的地方海关对政策的理解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同一海关执行部门在不同的时间对政策的执行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从而导致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海关归类出现天壤之别,严重增加了企业和海关的负担。与会企业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增强税目解释的清晰度,调整和增列相关税目,便于海关监管和区别。
与会企业建议,根据产品的加工状态将“铝挤压材”单列海关税号,用详细的加工程度来区分产品,给与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必要的政策支持,以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从政策上激励企业向高技术产品的方向发展。最大的梦想:取消“禁止铝挤压材加工贸易”政策“禁止铝挤压材加工贸易”政策再次成为本次座谈会的热点话题。
与会企业认为,无论从能源、资源和环保的角度,还是从贸易平衡和生产成本的角度,都不应该禁止铝挤压材加工贸易。企业代表们普遍希望,取消“禁止铝挤压材加工贸易”政策,恢复铝挤压材来料加工贸易。对于这个问题,金桥铝材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裁吴克耀在向座谈会提交的报告中作了充分的论述。他认为,从节能环保的角度来看,原铝属于高能耗产品,进口原铝有利于减少国内的能源消耗,能有效利用国外资源,减少污染,同时可以通过国内外市场价格平衡机制来遏制国内电解铝行业过度发展的势头。鼓励进口原铝符合国家鼓励进口高耗能资源的战略,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建立集约型社会的发展的政策方向。
从不可再生资源角度分析,我国是一个铝土矿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仅占全球储量的约3%,而现有氧化铝产量1370万吨,占全球氧化铝产量20%以上,预计2010年氧化铝产能达到3500万吨,其中利用国内铝土矿氧化铝产能约2600万吨。每吨氧化铝消耗铝土矿约3.3吨,则我国保有的约7亿吨基础储备量只能维持不到10年的时间,国外铝土矿服务年限却在150年以上。
我国是一个铝加工大国并正在逐渐走向铝加工强国,铝型材加工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30%,因此,应该鼓励铝加工行业进行加工贸易业务,保护和支持我国铝加工业继续走向强大。从贸易平衡角度来看,刺激原铝进口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国家2007年取消原铝5%的进口关税的目的,针对的就是鼓励进口并减少贸易顺差。但是,由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存在,到目前为止该政策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尚未有任何原铝进口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行。
因此,铝挤压材加工贸易符合国家鼓励进口高能耗资源的战略,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建立集约型社会的发展的政策方向,应当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而不应是国家制定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政策的针对对象。
最终的决议:签署《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目前,在国家的铝挤压材出口退税政策中,铝合金条、杆征收15%的出口关税,铝合金型材及空心异型材的出口关税为0,7608铝管的出口退税率为13%,7610铝制结构体及其部件出口退税率为13%,不同的产品进出口环节税收差异最大达到28%。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铸造状态的“铝管”蒙混出口,严重扰乱了铝挤压管材市场和出口秩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根据海关数据,今年前3个月,我国铝管的出口量超出了2007年产量的总和。从目前铝产品出口的实际情况看:少数企业通过改变铸造模具的方式将低附加值、形状简单的铝铸造产品以7604、7606、7608、7609、7610税号出口,是造成出口量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与会代表分析认为,2007年全国100万吨的铝型材出口量中,借铝型材税号出口的低附加值简单铸造产品数量超过50﹪。根据目前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这些低附加值简单铸造产品,尽管在形态上看是加工材,但实际上是未经加工的铸造产品,应归入“非锻轧类铝制品”,需征收15﹪的出口关税。对于这种假借铝型材税号出口的严重“骗税”行为,海关应将其列入严历打击的范围。
针对目前铝管材出口量非正常的大幅增长,部分企业鱼目混珠,与会企业代表表现出极大的担忧和愤概。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守法经营的企业利益,也严重威胁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未来。
为了维护行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建立一种公正的竞争环境,与会代表们呼吁,面对不断恶化的生存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已经成为铝挤压行业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同时,行业自律也应该成为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之举,“守法”、“诚信”、“公平竞争”应该成为企业自觉遵守的信念。与会企业倡议,应制定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一致通过并签署了《中国铝挤压行业自律公约》,将本次座谈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出席会议的各部委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听取了企业代表们的意见之后,和与会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他们表示,将认真考虑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在新的政策制定方面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和行业的发展需求,共同促进铝挤压行业的发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文献军表示,中国铝挤压行业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在世界铝挤压行业中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铝挤压行业的健康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已经非常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他指出,中国铝挤压行业企业众多,生产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相对其他行业而言,铝挤压行业的自律也存在更多的困难。行业自律是一个行业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的必由之路,是企业自觉担负起行业发展重任的表现,是企业主人翁意识和忧患意识的一种觉醒,也是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相信,通过企业的共同努力,行业自律一定能够成为所有铝挤压企业的自觉行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将不遗余力地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服务企业,规范行业行为,推动中国铝挤压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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